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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届毕业生《就业推荐表》、《就业协议书》领取及填写注意事项  
发布日期:2022-10-14    浏览次数:  

       即日起开始面向我校2023届毕业生发放由北京市教委统一印制的《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、《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。请档案在校的非定向本科、硕士、博士毕业生,按照本人实际应聘、签约的需求和具体时间进行申领。

一、领取方式

1. 就业推荐表:根据需要到学院办公室领取;

2. 就业协议书:2023届毕业生的《就业协议书》通过“校园信息平台”的“就业协议书申请”模块进行线上申领,具体操作方式见通知《2023届毕业生申领就业协议书操作指南》(网址:http://jy.gscass.cn/html/news/2022-10-14/6819.html)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(一)《就业推荐表》

《就业推荐表》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应届毕业生的书面材料,表中所填内容反映了学生的个人信息、奖惩情况、社会实践、特长及能力等方面的情况。

1. 《就业推荐表》原件每人一份,一般情况下在与用人单位签订《就业协议书》时,按照要求提供给确定签约的用人单位。目前部分用人单位也会要求毕业生提前交出,避免学生用该表去其他单位求职。《就业推荐表》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后,可对其进行复印,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可提供复印件。

2. 领取《就业推荐表》后,毕业生逐项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并按要求粘贴照片。

健康状况:如“健康”、“良好”、“较差”、“残疾”等;

生源地区:填户口迁入就读本科大学之前的户口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;若工作过以工作地落户地址为准;

专业:根据实际填写,且与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保持一致;

学制:应为本专业正常完成学业的时间;

毕业生培养方式:统招统分;

就业范围:无需填写;

院(系、所)意见:毕业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,并加盖公章;

学校就业部门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传真:分别填写“招生与就业处”、“王志毅”、“81360220”、“81360221”;

(二)《就业协议书》

 《就业协议书》(三方协议)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,经双向选择,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、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,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信息、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。

1.《就业协议书》一式三份,具有复写功能,领取后要妥善保管,注意不要遗失,不要损毁。不要将《就业协议书》铺垫在其他材料下进行书写,以免将其划花。

2. 填写注意事项:

(1)“毕业生基本情况”部分

生源地区:填户口迁入就读本科大学之前的户口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,若工作过以工作地落户地址为准;

专业:根据实际填写,且与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保持一致;

学制:应为本专业正常完成学业的时间;

毕业生培养方式:统招统分;

就业范围:无需填写

(2)“用人单位基本情况”:和用人单位确认无误后填写;

(3)“培养单位基本情况”:

联系人、联系电话:学院辅导员姓名、联系电话

3.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《就业协议书》时,如实填写“毕业生基本情况”各项内容,用人单位如实填写“用人单位基本情况”各项内容,之后双方分别在“毕业生意见”和“用人单位意见”两栏中签字盖章,并返回学院、学校盖章(学院先盖章,然后到学校就业办盖章)。学生毕业前将协议第一联交学院留存,第二联返还用人单位,第三联自己保存。
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
毕业生每人只有一套《就业推荐表》、《就业协议书》,请妥善保管,一旦使用完毕或损毁、遗失,原则上不得重新领取。如有特殊情况,请及时与发放部门联系,凭使用过、损毁原件或相关证明重新换领。

 

招生与就业处 就业办

2022年10月14日

 
   
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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